广东省物价部门:春运公路票价上浮幅度不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6:14 新华网 |
节后广州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涨价不超65%;各客运企业未必涨至“上限” 记者今早从省物价部门获悉,明年春运期间,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以及出租车、过江轮渡的票价一律不得上浮;而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上浮幅度可分为“普通班车客运”和“直达班车客运”,与去年相比,票价上浮幅度不变。 普通班车上浮不超过40 % 省物价局制定的2005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政策执行期共40天,从2005年1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在制定该政策时,考虑到今年汽车用油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营运成本明显上升,为了调动普通班车参加春运的积极性,春运期间跨县(县级市、区)、市(地级以上市)、省营运的普通班车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0%。在本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内营运的普通班车客运票价可按平时允许上浮的幅度上浮,即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30%。 直达班车上浮不超过45 %全省直达班车客运票价仍执行2004年春运票价。春节前15天(1月25日至2月8日),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佛山(含南海、顺德区)、中山七市的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5%,其他地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上浮不超过45%;春节后25天(2月9日至3月5日),广州市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5%,其他地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上浮不超过45%。 客运公司未必涨至“上限” 省物价局强调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春运期间允许上浮的幅度为最高幅度,各客运企业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分类制定具体的客运票价,并按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春运期结束后,公路客运票价即恢复执行平时的票价规定。 省物价局还要求各客运企业、各客运站场要按规定格式,于春运期前10天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设立票价咨询台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答疑,做好春运期间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钟洁金辰)(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