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需换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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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7: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本报近日刊登了民政部门正在进行换发残疾人员证件的工作一文,由于部分残疾人员没有弄清证件的换发对象,造成不少残疾朋友到残联部门咨询换证事宜,省市残联希望社会残疾朋友注意换发对象,对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据介绍,此次换证的对象包括持有民政部制发的有效伤残人员证件,户籍系我省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民兵民工。而由残联部门针对社会残疾朋友发放的残疾人证目前没有接到通知要求换证,因此残疾人员所持的残疾人证仍然有效、适用。 作者:聂毅 张虹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