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特别提醒 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需换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7: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本报近日刊登了民政部门正在进行换发残疾人员证件的工作一文,由于部分残疾人员没有弄清证件的换发对象,造成不少残疾朋友到残联部门咨询换证事宜,省市残联希望社会残疾朋友注意换发对象,对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据介绍,此次换证的对象包括持有民政部制发的有效伤残人员证件,户籍系我省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民兵民工。而由残联部门针对社会残疾朋友发放的残疾人证目前没有接到通知要求换证,因此残疾人员所持的残疾人证仍然有效、适用。

  作者:聂毅 张虹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与女硕士订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家居家装实用图片集
窥视房地产业偷税黑洞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