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管当局将力除上市公司不分红“劣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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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0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记者魏晞)中国证券监管当局下决心痛改上市公司获利不分红的“劣习”。继不久前出台新规要求“上市公司分红方案须公开披露”,目前更进一步要求上市公司盈利不分红应说明原因。 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通知,其中抢眼一条即要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原因,同时说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早在此前国务院九条意见已明确要求“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强制上市公司分红,力争“免红利所得税”,不分红的公司要限制再融资,正逐步在业内形成共识。此次修改后出台的规定正是针对近期各项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变化。 此次修订稿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应披露实际控制人情况,并以方框图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上市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予以说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