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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惠家园噪音污染案宣判 开发商每户赔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11 新华网

  通惠家园16名业主不堪忍受地铁和京通快速路传来的隆隆噪音,将开发商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负责管理京通快速路主辅路、地铁的三家企业一并告上法庭。昨天(12月20日)下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京通快速路主辅路和地铁复八线在通惠家园竣工前就早已存在,法院判决开发商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偿原告人民币4000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理中,法官对通惠家园小区进行了实地勘察,结合有关资料,查实通惠家园小区是建设在地铁复八线东端八王坟地铁车辆段顶盖平台上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法院认为:京通快速路主路、建国路和地铁复八线的建设竣工时间均早于通惠家园小区的建设竣工时间。因此,城开公司作为通惠家园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减轻和避免交通噪音的措施。(程婕)(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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