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来信/来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15 南方都市报

  “知道院长”暗示什么价值取向?

  看了贵版昨日街谈《千万要和院长说上话》,对文章揭露的用人单位的“不知道院长即为社交能力差”的观点很感气愤。

  谁都知道,高校里的院长虽说主管学生工作,事实上却极少与学生直接打交道,别说是学生,就是作为院长直接下属的老师,又有几个能真正给院长“递上话”。笔者粗略总结了一下,能和院长说上话的学生不外乎以下几类:一是表现极其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二是有深厚的“家庭背景”者;三是那些别有用心想通过院长走后门者。当然,除此之外,你要是真能于在校期间犯上一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儿,说不定也能破例受到院长的“特别接见”。

  可是以上几类人毕竟只是少数,相信绝大多数学生还是既无深厚“家庭背景”,又遵纪守法,表现也谈不上超常绝伦之辈。既如此,要想跟院长书记等领导说上几句话恐怕也就难上加难了。只是不明白,用人单位问出这样的问题,究竟在暗示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取向?“社交能力”为什么一定要跟领导扯上关系?

  上下级关系固然重要(甚至在有些人眼里把它看得高于一切,就像我们常批判的“私情大于党性,关系胜于原则”),但它毕竟也只是社交能力的一个方面,而日常生活中更多的还是朋友同事之间的同级关系。撇开同级之间甚至和导师之间的关系不谈,单单去拿什么和“院长书记”的关系作为标尺来衡量一个人的社交能力,恕我直言,其实就是官场上“唯上不唯下”的丑陋习气在校园招聘中的蔓延!北辰

  “龙怡苑”善后不应拿业主祭法

  范大中先生19日在贵版谈及“龙怡苑”违章建筑善后时,表达了“请法律拿出点责众的勇气”的观点,“违法必究,别说六七千人违法,就算是六七万人违法,也一样得依法办事,让违法者付出法定的代价。”笔者认为,范先生此说倘若是泛泛而论,则“放之四海而皆准”;但若具体到“龙怡苑”,笔者不敢苟同。

  或许,在近2000名业主中间,有一部分是怀着侥幸心理而进行集资建房的,也就是投资了违章建筑。按有关部门的说法或相关规定,这部分业主涉嫌与开发商等单位共同违章了。但是,这是否意味着这些业主就要付出倾家荡产、所购之房落得“拆无赦”之命运?还有就是,有关部门为何不趁早进行有效的执法,阻止违章于起始状态?为何不趁早将违章事实公之于众,防止后来发展到“龙怡苑”全盘公开发售的地步?这里面暴露出的执法逻辑又是什么?

  据不久前城中媒体报道,如今勒令业主限期搬出并欲实施停水停电措施,有关部门的一个目的就是“逼”出开发商。听听,是“逼”出开发商!这不是等于拿近2000名业主做“人质”和“筹码”吗?这是否暴露出执法部门手段单一、弄错矛盾的主要对象了呢?愚以为,如真要追究“龙怡苑”违章事件责任的话,首先要追究开发商的非法行为,而后是有关部门执法无效导致事件扩大、蔓延以致不可收拾,最后才是业主。 默客

  板子打到实处才会痛

  又到年末,“双节”将至,某地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许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者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免职之前的“一律”两个字,语气非常重,词用到这份上,已达极致,不管实际行动如何,至少在书面上,算是“重拳出击”了。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正是腐败盛行之时。因此每年的这个时候,向官员敲醒警钟也成了反腐工作的一个常规动作。但警钟年年敲,效果却平平,年年都“一律”什么什么的,“一律”多了,惧怕之心也随之而消逝。

  廉政不是吓出来的,光搞花架子,光凭发通知,只能是摆场面,不会有实效的。反腐工作要扎扎实实才有威慑力。既然有人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那你就来个重奖举报者;既然有人以聚会、娱乐消遣等名义到宾馆、酒店、茶楼、休闲中心等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活动,那你就来个暗中突查;这些行动偷偷地来,远比从嘴上喊“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来得更有力量。 范大中

  高校献血频现争议的现实背景

  今秋以来,北京高校因组织学生献血引发的争议屡见于报端。尽管几所高校相关负责人均否认了媒体所报道的内容,但他们坦承迫于献血指标而“倍感压力”。事件背后则是,北京市献血办每年给高校下达占大三学生数65%的献血指标,而且指标多年未降(据《新京报》12月20日报道)。

  笔者认为,高校指标献血引发争议的背后是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和碰撞。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民更多是以“单位人”的身份出现的,单位常常以行政手段强调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公民的权利意识则处于被压制的状态,献血这种完全应该是公民个人自觉自愿的事情也以指标的形式强加在单位成员的头上。

  随着社会转型,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同时单位对个人的控制能力也逐步下降,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义务献血固然可以说是公民的社会责任,但这种责任是道义上的,而非法律上的。

  但出于对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有关部门一直未曾改变高校的高比例献血指标,学校迫于压力只能把这些指标强加在学生头上。现在,高校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控制的也只剩下学位证、保研资格等为数不多的手段,因此,毕业班的学生很自然地成了献血的主力军。学校利用行政手段强迫学生“自愿”献血的做法明显侵犯了学生的个人权利,尽管这么做有助于社会公益,但是改变不了侵权的事实,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的大学生难免对此产生反感、抵触的情绪和做法,这就是高校献血频现争议的现实背景。 莫林浩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