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渎职所长政委被判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16 南方都市报

  挤死37人的密云灯展事故案终审维持原判

  渎职所长政委被判刑三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日对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案终审宣判,依法驳回两名玩忽职守人员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所长孙勇、原政委陈百年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亦称彩虹桥)上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关12名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党纪政纪处罚。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孙勇、陈百年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北京市密云县在该县密虹公园举办“密云县第二届迎春灯展”游园活动。密云县公安局为此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规定迎春灯展期间,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负责维护密虹公园内白河东岸观众游览秩序和云虹桥的行人过往秩序,控制人流量,确保桥面畅通,不发生挤死、挤伤事故。同年2月5日晚,密虹公园内观看灯展的游人骤增。时任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按规定派出警力到云虹桥两端对游人进行疏导、控制,致使云虹桥上人流密度过大,秩序混乱,部分游人在桥西侧跌倒后相互挤压,造成特大伤亡事故发生。

  法院审理认为,孙勇、陈百年在分别担任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政委期间,对具体负责的灯展安全保卫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执行、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保卫方案,在2月5日晚没有按规定派警力到负责安全保卫的云虹桥执勤,以致云虹桥发生游客拥挤时,现场没有民警进行疏导,致使发生挤压死伤事故,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