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出事” 处长忙退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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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37 南方都市报 |
行贿人“出事” 处长忙退赃 广州市外经贸局原处长梁广初受贿170万元,一审获刑12年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李中原)掌管审批大权的处长开走了人家送的车,拿了发票,上了牌,听说行贿者“出事”了,才急着把37万“买车款”送过去,最后还是被认定收受贿赂。昨天,广州市外经贸局进出口处原处长梁广初因受贿人民币130万元、5000美元和价值37.29万元人民币的汽车一辆(合计约170万元人民币),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批一辆进口车配额收一万 梁广初今年50岁,广东高要人,案发前是广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出口处处长。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梁广初利用担任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审核广州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进口汽车配额过程中,同意上述二公司1005辆进口汽车配额申请并上报给广东省外经贸厅。 2002年至2004年,上述二公司经广东省外经贸厅审批共得到进口汽车配额224辆。为此在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梁广初先后五次收受上述二家公司负责人林某贿送的人民币130万元,美金5000元。 由于双方约定“每审批一台,就给梁一万元”,2004年初,林某对梁广初说资金紧张,提出不送钱改为送车。4月初,梁广初和妻子王某到林某的公司看车,林某用梁妻王某的名义办了牌照后,5月1日,梁广初与妻子到林某的公司将车开回家。 听到风声四处处理赃款 5月21日,梁广初出差回来,听妻子说林某出事了,急忙叫妻子将车款还给林某,第二天,王某凑齐了37.29万元交给了林某的妻子。同时,梁广初把装有55万元人民币的旅行袋交给弟弟保管,同月23日,他又与弟弟将钱存入流花公园附近深圳发展银行,以弟弟的名义开了个账户和一个保险箱,账户里存了30万元人民币,保险箱里存了25万元人民币。 尽管梁广初把赃款都做了处理,其还是因涉嫌受贿于6月18日被捕。 退赃实为掩盖犯罪事实 今年10月13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梁广初对指控的受贿罪名没有异议,只是辩称自己收受林某贿送的日产风度小汽车不是受贿,而是自己买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广初收受日产风度小轿车是之前收受现金贿赂行为的延续,只是贿赂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而梁广初返还车款,是在获悉林某行贿他人的事情败露后,掩盖其受贿事实的行为。 自首获认定被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认为梁广初收受钱财和车辆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梁广初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于是以受贿罪判处梁广初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庭上,梁广初对受贿130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的事实“没有意见”,但坚持认为价值37.29万元的小汽车是自己老婆“买”的,不是受贿得来的。对于“先拿车、拿发票、上牌,最后才给钱”,梁及其辩护人表示,“先拿车后给钱”是怕车有问题,给钱的时候并不知道林某出事了,并不是想掩盖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