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市外经局处长梁广初受贿200多万元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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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44 新华网 |
原广州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进出口处处长梁广初通过帮助他人申请进口汽车配额指标,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价值人民币200万余元。近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梁广初担任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处长期间,负责对广州市属机电产品进口商的资格审查、申请进口机电产品配额的初步审查和报送广东省对外贸易合作局作最后审批。 利用汽车进口配额官商勾结 2002年3月至2004年5月,梁广初在审查进口汽车配额并上报的过程中,将两家汽车贸易公司申请的进口汽车配额共1005台全部上报给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批,上述两家公司共获得246辆进口汽车的配额。 为感激梁广初的“支持”,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上述两家公司负责人林某某先后贿送人民币130万元、美元5000元给梁广初;2004年4月,林某某又送给梁一辆价值37万多元的日产风度小轿车。今年5月22日,在获悉林某某行贿他人的事情败露后,为掩盖其受贿事实,梁广初通过妻子王某将小车的款项人民币37万余元退还悦达公司。同月25日,梁广初向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了涉案赃款人民币92万余元。 鉴于梁广初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外,还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涉案赃款人民币92209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刘海健李中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