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轻判杀夫女 村委服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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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8:03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朱勇通讯员东亮严剑漪)一个善于调解他人婚姻家庭矛盾、相当能干的村委会女委员王风娟,却难以正确面对家庭暴力,在屡遭丈夫暴力摧残的情况下将丈夫杀死。事后,当地500多村民也联名上书司法部门请求轻判王风娟(本报10月25日曾作报道)。昨天,浦东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风娟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2岁的王风娟,于1999年当上了村委委员,化解了不少家庭内部矛盾。但王风娟自己的婚姻生活却犹如地狱般的难过。结婚10多年来,丈夫不仅好吃懒做长期在外包养情妇,还动不动就打骂妻子儿女。 今年7月6日晚7时30分许,王风娟的丈夫向她提出过夫妻生活的要求。因王风娟未予理睬,双方发生争吵。扭打中,被压抑多年的王风娟突然爆发,将丈夫勒死,并在亲戚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之后在司法部门就此案进行调查时,当地500多村名联名上书司法部门要求轻判王风娟,与此同时村委以及北蔡镇委也在请愿书上盖了公章予以支持。在法院开庭审理时,辩护人为王风娟作了无罪辩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风娟在明知用手掐及包带勒头颈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对其丈夫实施了上述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因窒息而死亡。而尽管辩护人说王风娟是在行使“无限防卫”权利,但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据此,法院认定王风娟故意杀人罪成立,但鉴于王风娟事发后有自首情节,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处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