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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光维权增多 一次补偿800至2000元引争议(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20:23 新华网
北京采光维权增多一次补偿800至2000元引争议(组图)
冬至示意图

北京采光维权增多一次补偿800至2000元引争议(组图)
居民如何维护采光权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冬至”。冬至日是北半球一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也是居民室内采光测量的“标准日”。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说,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记者获悉,近年来,本市关于采光权的纠纷以至诉讼越来越多。

  现象

  采光权案件增多

  最近,家住西城区某四合院的田女士为采光权受到侵犯一事伤透了脑筋。

  半个月前,邻居陈某把自家的一间平房一下增高1米多,严重影响了田女士家的采光。记者了解到,田女士家这间坐西朝东的房间是全家惟一能享受到光照的地方,陈某家增高的房子刚好挡在此房间之前,致使采光条件本来就不是很好的田女士家几乎与阳光绝缘。

  不仅是田女士,近年来,本市关于采光权的纠纷乃至诉讼越来越多。随着周边建筑的拔地而起,有些居民的房子开始“暗无天日”,有百姓开始走进法院,讨要自己的采光权。

  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庭长许琳审理民事案件已经有20多年。她告诉记者,在几年前,这种讨要采光权的案件几乎没有,而近年来却有上升之势。老百姓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在增长。

  解读

  日照时间电脑测

  据了解,在1994年颁布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提到:“……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这“冬至日照一小时”是怎么测量出来的?记者采访了北京市规划信息中心的张工程师。

  因为冬至日是北半球一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所以成为居民室内采光测量的“标准日”。张工程师告诉记者。

  但是,张工程师说,目前虽然以冬至的日照为标准,但采光检测不局限在冬至日,也不受阴天等天气影响。张工程师说,测量采光现在依靠清华、方正等提供的软件就可随时进行检测。只要将太阳高度角、方位角、房屋朝向、楼间距等数据输入电脑,即可获得结果。

  倘若居民认为自己房屋采光受到影响,张工程师指出,可和建筑开发商协商,由建筑开发商提供建筑图纸(或竣工图纸)和电子版,然后,委托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指定的测定日照间距的单位进行测量。

  疑问

  采光权才值2000元?

  对于1994年颁布的相关规定中提到的“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的补偿标准还引起不少争议:这个“金钱换阳光”的数额似乎太廉价。

  有专家认为,这个补偿标准是有关部门在1994年作出的,是基于当时的生活水准和消费水准,有其合理和现实的一面。但是,经过了近10年的实践,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同时,物价指数、人民对生活质量和品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其相对价值判定应该有所调整。

  对此,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张立文律师建议,面对日趋增多的这一社会问题,应探索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

  升辉律师事务所的沈腾律师则呼吁国家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他建议可以通过两方面来实践:首先,大额度的补偿办法;其次,严格建筑审批制度,不标准或者违法建筑应予以拆除。

  关于冬至

  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古人对冬至的说法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

  俗话说,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冬至日,太阳光直射地球南回归线,所以,这天是北半球白天最短、夜间最长的一天,此后太阳直射光线又逐渐北移,白天的时间逐渐增长。

  冬至节,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起源于我国汉代,盛行在唐宋时期。冬至在古代是一个很隆重的节日。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先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祭拜父母尊长。 “冬至不到天气不寒”。冬至过后,各地气候都进入最寒冷的阶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九”。民间有“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的说法。

  法律链接

  采光权是民法通则中所指的相邻权,是指楼间距过近或楼上设置遮挂物,影响了居民的采光。

  1994年颁布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规定:

  凡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设的新建建筑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建设单位(含建房的个人),应主动按下列规定办理: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房产商:不达标者不能开工

  “业主所享有的采光权,在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经济适用房三环新城总经理陆挺宇告诉记者,“日照”是用地上一层的窗台所照射进来阳光的时间来计算的,无论是板楼还是塔楼,都要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否则楼盘在规划时不能立项,也不能开工。

  不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担心采光不好,对此,陆挺宇表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和普通住宅一样,只是减少了高档楼盘的会所、游泳馆等设施。

  据他介绍,北京市有关部门对于居民的采光权十分重视,不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遵守“日照时间”的规定,还要求楼盘之间要有一定的“楼间距”。“具体地说,板楼之间南北向的楼间距是南方前排楼高的1.6倍,塔楼是1.2倍。”

  法律链接

  采光权是民法通则中所指的相邻权,是指楼间距过近或楼上设置遮挂物,影响了居民的采光。

  1994年颁布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中规定:

  凡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设的新建建筑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建设单位(含建房的个人),应主动按下列规定办理: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北京相关要求严格 国外标准因地制宜

  陆挺宇表示,北京对于保障居民采光权的规定非常严格,南方一些城市还没有达到北京这样既要遵守“日照时间”又要符合“楼间距”。

  北京富力城总经理吕劲也表示:“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城市像北京这样重视居民的采光权,要求这么严格的。”他也提出一些担心:“城市核心区的土地面积有限,但规矩不能破坏,这就造成核心区不可能出现太多的楼盘。开发商只好向四环、五环发展,难免出现‘摊大饼’格局。”

  吕劲告诉记者,国外对于居民的采光采用分区分标准的办法。“像美国曼哈顿地区公寓的日照时间标准就较低。但国外大多数居民是在郊外居住,他们的采光权是可以保证的。如果居住在核心区,就不得不作出一些‘牺牲’。”

  贴心提示

  正南正北房不一定最好

  业内人士介绍,北京人一般都认为正南正北的房子最好,但对于楼房的情况并不能完全如此照搬。因为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也就不一样,所获得的日照数也不同。

  譬如在北京,冬至日获得1小时日光照射的正南正北的楼房底层,如果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的建筑布局就可以享受到4小时的日照。因此居室建筑的最佳朝向应该是偏西南或偏东南15至30度以内,比较适宜的朝向应该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

  在重庆,曾出现一商住楼顶层业主因不堪忍受窗户被开发商的巨大广告布遮挡,抄起剪刀,在广告布上连开出数个“天窗”,夺回采光权的事情。(孙慧丽吴焕黄莹 郭紫纯)(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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