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阳光执法”解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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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45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李响麟 郝际钰 “现在检察院处理问题公开透明,阳光执法。”山东淄博一次处理案件后旁听群众这样说。 原来,临淄区王某服刑期满释放后,认为当初检察机关起诉认定事实有误,要求重新查明真相。临淄区检察院受理该案,请3名有社会威望的人民检察院执法执纪监督员作为听证人,王某的10余名亲朋好友到席参加,进行公开听证。经与会人员独立评议、表决认为,检察院对此案的处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参与旁听的群众都表示赞同。王某说,过去不懂法,认识狭隘片面,总认为自己有冤,这次经大伙这么论证,俺是服了! 类似王某的上访案件,淄博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处理16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检察机关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都认真彻底纠正,不推诿、不含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形象。今年下半年,该市检察机关10个基层单位未出现越级上访案件。 涉法上访、群体上访已成为社会矛盾突出影响稳定的一个热点和焦点。淄博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实行阳光执法,设立10个公开听证室,成立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突发信访处置预案,健全全市监督检测体系和信访情况传递系统,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防范处置能力,检察长主管协调,各业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近年来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对赴省进京上访老户全部进行了排查摸底,重点疏理,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逐案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层层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定员、定岗、定责,坚持问题搞不清不放过;错误得不到纠正不放过;上访不休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早预见、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息诉罢访。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22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