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拟任干部实行票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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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5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海口12月21日电 记者吴刚报道:海南省委常委会日前首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7名拟任领导干部人选。此次经常委会表决产生的7名拟任干部人选,包括两个县(市)的党委主要领导和3个县(市)的政府主要领导,以及两个省直二级局单位的主要领导。 常委会上,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首先向常委会公布了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名单;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向常委会逐一介绍了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推荐、考察情况任用理由。出席会议的省委常委会委员认真听取了说明,并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了充分的审议。审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11名省委常委会委员填写了表决意见,将表决票投入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分票、计票,向常委会提交了统计结果,汪啸风当场宣读了表决结果,7名人选均获得通过。 据海南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5名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拟任人选还将在省委全体委员中书面征求意见;属于人大选举或任命人选的,还要履行法律手续。 据介绍,海南省2001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委全委会票决干部的试点工作,先后对21名市、县及省直厅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人选进行了票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海南省委制定了《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会任用重要领导干部投票表决试行办法》。 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指出,对拟任干部实行票决制,是海南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使干部任用决策真正成为党委的集体行为,提高了干部任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干部任用决策机制。同时,以“票决”方式替代过去的“举手或鼓掌通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也有利于让每一位决策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华南新闻》 (2004年12月22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