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计算有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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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1:5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高江虹通讯员穗房宣)关于房屋面积计算纠纷终于有望得到根本解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布相关文件,就长期影响规划和房管部门计算房屋面积的11项计算标准进行了统一。 面积问题一直是房地产纠纷的焦点。发展商在向业主交房时,常常为房高、外装主体、斜面结构屋顶、不规范维护物、变形缝、非垂直墙体、公共通道中的面积测量引起纠纷。因依据的计算标准不同,这11个问题曾长期影响规划和房管部门计算房屋面积。 近日,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广州城市规划局自动化中心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分别代表市国土房管和城市规划局,就房屋面积计算标准问题作了研究、协调。3家单位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在计算房屋层数、阳台面积、公共道路及小区路边房屋首层柱廊面积、共有共用分摊面积、天面水箱间面积、附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面积、弧型规划用地面积、附着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在2.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气井面积、有上盖的室外楼梯(单柱或双柱支承)面积、阳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烟井面积、有上盖的空中花园面积等11个问题上形成了统一的执行标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正式对该标准的确立发布了相关文件。 针对上述问题的明确,专家认为此举有力地弥合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和城市规划部门在房屋面积计算标准上的现实差异,将对广州市城建系统一体化运作产生积极的影响。(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