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绑架被迫说出密码致积蓄被提走状告银行案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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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24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李宪锋)去年12月16日,本报报道了四川籍打工妹王虹(化名)在下班途中被绑匪绑架遭强暴,被迫说出银行卡密码,近10万积蓄被提走的事件。之后,王虹以银行失职造成自己重大损失为由将银行告上法庭。日前,广州中院对打工妹状告银行事件做出终审,判决打工妹未能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属违约行为,打工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诉讼费。 今年4月6日,王虹将某银行小北路支行告上法院,诉称该银行失职造成自己存款被取走,要求银行需赔偿被歹徒冒领的9万元,另需赔偿自己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元。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酌情确定由小北路支行负担20%损失,应赔偿18000元给原告;王虹负担80%损失。 王虹提出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要求,因缺乏充分事实依据核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王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记者近日从广州中院获悉该案终审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王虹的未能妥善保管储蓄卡、密码及身份证,是导致取款人取走其存款的原因,应当由王虹自行承担,原审判决王虹只是自行承担存款被冒领的80%的损失欠妥,法院依法予以纠正。最后,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判决如下,撤销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王虹的诉讼请求,二审案件的受理费3360元均由王虹承担。(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