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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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3:3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孟娜、许林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等4种犯罪行为刑事制裁的“门槛”。 中国刑法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7种罪名,“两高”司法解释对其中4种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司法解释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的起刑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为3万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从司法实践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若干规定》和《非法出版物解释》中规定的制裁标准过高,是导致此类案件追究刑事责任较少的一个原因。从查处的案件看,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智能化、隐蔽性强的特点,公安机关取证难度很大,执法部门认定困难,降低门槛有利于提高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另外,降低“门槛”是中国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兑现。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2月22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