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主逃税罚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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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4: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妍 通讯员庄淑莹)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力加强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工作,个人出租屋税收出现明显上升势头。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份,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个人出租屋税收达1.71亿元,预计今年将可达2亿元。而作为市政府出租屋综合管理试点单位之一的黄埔区,目前为止该项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175%。 市地税局表示,将定期开展清理出租屋检查行动,对偷逃税者要给予严厉查处。对拒绝缴税或阻挠征管的,除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还将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还将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市地方税务局提醒:房客租赁房屋一定要索取发票。如果出租屋主执意不开具发票,消费者可致电12366-2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