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涉贿一案昨日在省城开庭 其他责任人将于近期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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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4:26 青岛新闻网 |
据新华社济南12月21日电国土资源部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批租案之一的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21日有重大进展。此案责任人之一青岛市崂山区原区委书记王雁因涉嫌受贿,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庭审。 王雁涉嫌受贿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因涉嫌受贿罪,王雁于2003年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10月31日被批准逮捕。今年49岁的王雁曾任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崂山区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青岛市政府市长助理等职。 公诉人指控说,被告人王雁在1999年春节至2003年9月,担任崂山区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土地产权出让手续、旧村改造等事务中牟取利益,先后收受14个单位及个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97万余元,犯罪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 王雁在整个庭审阶段认罪态度较好。据公诉人介绍,由王雁主动交待的受贿金额达140多万元。 据悉,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案的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将于近期接受庭审。经过半天的公开审理,法官宣布王雁涉嫌受贿案将于近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