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基数你签字 参保职工若发现单位瞒报工资请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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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4:44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申报200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方案确定,参保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钟点工等),累计人数达100余万。从今天起至明年1月15日前,参保职工都将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企业给从业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时,应以2004年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作为2005年度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单位以所有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由于缴费基数直接关系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个别参保企业为了省钱,给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存在故意降低收入总额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单位必须向职工公示缴费基数,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且基数申报表要经从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从业人员一旦发现所在企业,未按规定给本人如实申报、瞒报、虚报工资收入,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公示制度,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公开电话:5912111。(记者潘修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