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三放一”打造反贪劲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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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4: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张安泰 曾翀 前不久,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一举查处了广州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李某等8人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的职务犯罪“串案”,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并牵出了两名正局级干部受贿案。 在办案时,海珠区检察院介入此案后,先不急于惊动李某,而是集中力量去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家庭、生活习俗和个人消费等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固定有关行贿人的供述。在正面接触的时机成熟后,该院果断将李某“请”进检察院,迫使李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 像这样促使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占该院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90%。这得益于该院自创的“反贪三十六计”之一的“围三放一”策略。“正如一间房子,它有四面墙,将其中的三面筑得严实,将外围证据搞扎实,使犯罪嫌疑人失去退路,而在剩下的一面则开道‘方便之门’———自首就成为他们的惟一出路。”该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如此形象地阐释“围三放一”的意思。“围三放一”侦查策略同样在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中发挥了显著作用。针对渎职侵权案件证据的收集、认定比较复杂的现实情况,海珠区检察院抓住此类案件存在介绍贿赂的特点,确定“思想要解放,线索重连贯,中介先定案”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思路,注重外围初查、取证工作,使得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数量连年攀升。 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平均每年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近50件50多人,涉案金额都在15万元以上,其中处级以上干部在10人以上,这些数字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都名列前茅。海珠区检察院也因此被誉为“检察铁军”和“反贪劲旅”。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22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