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非法拘禁欠薪雇用童工十家恶企郑州“示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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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7:03 新华网 |
12月21日,郑州市政府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动员大会上,通报了2004年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10家用人单位列上“黑名单”。 有关部门对这10起案件大体做了分类: 严惩侵犯农民工人身权益 案例一: 发生地:惠济区毛庄镇前刘村李双虎砖场 案情:2004年1月3日,贵州民工邓希泽等4人向劳动部门举报,他们在砖场打工期间,每天工作14到18个小时,连睡觉都有人看守,不发放工资。劳动、公安部门责令李双虎当场发放27名民工工资2.14万元。 恶行:李双虎以送民工回家过年为名,将27名民工骗上租来的客车,途中伙同4名打手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将工资全部劫走,并将所有民工赶下车丢在路边。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对李双虎等人实行了抓捕。 案例二: 发生地: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王国安窑场 案情:2004年4月26日,有关部门接报查实,该窑场诈骗外地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雇有6名打手,民工睡的是四面透风的房屋,吃的是清水煮白菜,稍有不慎就被殴打。 恶行:一名已怀孕3个月的女工被殴打导致在窑场内流产。 处理结果:拖欠的2万元工资被追回,40名被困民工返乡,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 发生地:二七区马寨镇水磨砖瓦窑场 案情:2004年3月11日,四川省简阳市民胡绍成拨打“110”举报,他于3月7日上午在郑州火车站被骗至该窑场,除三顿饭时间外,每天从早上5点至晚上八九点几乎一直在工作。 恶行:七八个打手昼夜值班,不让民工外出,并时常殴打、侮辱民工。 处理结果:44名民工被二七区有关部门解救,3名打手被公安部门处以治安拘留,窑场被取缔。 案例四: 发生地:荥阳市崔庙镇曹坡煤矿 案情:2004年4月6日,4名来自湖北恩施的民工由于不堪忍受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和粗暴的管理方法趁夜色逃走。 恶行:4名民工被抓回后,矿主用热铲子烫伤1名矿工脸颊,逼迫其余3人自残手指。 处理结果:几名打手被判处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点评:当人们津津乐道明星们的口角官司时,却很少有人想到,仍有一部分农民工连起码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近几年来,虐待民工、强制劳动、非法拘禁等事件屡有发生,严重者危及农民工生命安全。保护这个弱势群体,政府部门应承担起更多责任。 非法雇用童工 案例一: 发生地:金水区郑州超汇食品有限公司 案情:2004年9月7日劳动部门接报,该公司非法大批使用童工,经查证,该公司使用河南汝州等地12岁至15岁童工22名。 处理结果:劳动部门分别派专人将这些童工送回原籍,并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8万元的罚款,目前已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记者点评:法律历来禁止使用童工,但为什么使用童工现象仍时有发生?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大的效益,恐怕是雇主们冒险雇用童工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因为贫困,才使这些孩子纷纷“弃学从工”。虽然,非法使用童工问题的解决,最终要靠经济发展来实现,但经济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保护孩子却刻不容缓。 拖欠农民工工资 案例一: 发生地:河南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案情:2004年,该公司共被农民工举报拖欠工资问题13次,涉及人员527名,涉及金额301.67万元,为全年被举报单位之最。虽经有关部门多方协调,但民工采取过激行为讨要血汗钱的情况时有发生。 处理结果:有关部门仍在继续进行协调。 案例二: 发生地:郑州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情:2004年11月17日,方志文等24名民工在多次向该公司讨要工资,有关人员避而不见,始终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集体登上鑫基综合楼13层楼顶准备跳楼以示抗议。劳动部门前往处理,项目部经理仍拒不配合,敷衍搪塞。经向业主方郑州鑫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早已按合同将工程款付给了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结果:在劳动、公安和经八路办事处等部门1个多星期的协调下,民工最终拿到了8.5万元工资。 案例三: 发生地:河南泰祥实业有限公司 案情:2004年4月,河南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办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发某工程,并将工程发包给了同样没有手续的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总公司十一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防腐处。之后,该防腐处又将工程分别发包给了李书涛、邹志刚等6名自然人,6人共使用民工120人,拖欠民工工资19.35万元。 处理结果:由于该工程层层转包,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纠纷众多,劳动部门虽尽最大努力解决了少部分民工工资,但大部分民工工资至今仍在拖欠中。 案例四: 发生地:河南天泽汇宝实业有限公司 案情:2004年4月14日,近400名民工将郑州市海洋路和丰庆路堵塞,要求河南省永阳建筑公司解决拖欠的76万元工资。经劳动、公安等有关部门现场了解,永阳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是由于河南天泽汇宝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造成。 处理结果:有关部门要求其尽快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但该公司至今不予理会。 案例五: 发生地:重庆申渝劳务作业分包公司 案情:2004年9月13日,20余名在郑州某工地施工的民工向市劳动部门举报,该公司将民工工资全部发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已携款逃逸,民工因无钱返乡已在郑滞留近40天。 处理结果:市劳动部门经查实,根据民工工资已被包工头卷走的实际情况,依法责令违规发放工资的重庆申渝劳务作业分包公司按有关规定,立即筹款将民工应得的9.3万元工资直接发至民工本人,但该单位拒绝执行,后经多方协调最终得到解决,20名民工返乡。 记者点评: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来却是一场空,这样的结局对谁都太残酷。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几乎成了一个“顽症”。尽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是复杂的,但任何原因和理由,都不能成为拖欠民工工资的借口,法律、道义和社会良知,都不允许将债务危机最终转嫁到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身上。(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