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为张假钞去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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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7:16 时代商报 |
近日,大连瓦房店市警方,分别以故意伤害和故意包庇犯罪的嫌疑,将王家兄弟二人予以刑事拘留。 1997年大年三十这天,王想(化名)老汉到本村高仁(化名)家赊回了一头仔猪。次日,王想老汉到高仁家结算。钱递给了高仁的儿子,儿子又把钱转给了自己的姐姐让她辨其真伪。高仁的女儿对其中一张百元钞票拿不准,要求王想另换一张。王想不肯,而且转身要走,高仁的儿子追着王想要求换钱。王想老汉跑回了自己的家里,拒不承认自己使用了假币。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王想的老伴为了息事宁人,把钱给换了。 本来高、王两家为了这张假钞发生争执的事情已经了结。但是,王家的长子王峰(化名)从外地回来后,认为高家欺人太甚。正月里,王峰领着父亲王想和其弟弟王强(化名)来到了高家,先是争吵,随后双方开始打斗。结果高仁的儿子被打得血流满面,住进了医院。经过法医鉴定:属于重伤。有人证实:致其重伤的犯罪嫌疑人应是王强。但是,王强矢口否认,倒是哥哥王峰主动承担了责任。因为双方证人基本上代表着各自的家庭利益,可信的程度值得斟酌,案件被迫暂时搁浅。为了避免错案的发生,当地警方进行了缜密的调查,终于使得这起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嫌疑人王强主动交待了自己持械伤人的罪行。王峰也承认其主动承担责任的目的是想保住王强的工作,才出此下策。 瓦房店市警方将提请瓦房店市检察院审查批捕。于文明时代商报驻大连记者凌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