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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难点 我们继续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16 重庆晚报

  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似乎永远没有改变:他们长此以往地关注教育(乱收费、补课)问题,证明了我们的父母是天下最亲最棒的父母;他们长此以往地关注噪音和尘污染问题,证明了大家渴望睡一个好觉,吸一口新鲜空气;他们长此以往地讨薪,证明了他们在为城市的建设付出汗水,我们应该感激、必须声援……在每一个难点背后都有一种充满坎坷的浓浓真情,都是你我曾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故事。水电气投诉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1930起,平均每天5.29起。

  市民每天都要遇到的问题,尽管各相关公用事业单位有完美的承诺服务,但兑现没有,媒体说了不算,这些单位自己说了也不算,老百姓心里有数。毛病总是有的”,不错,可这毛病怎么几十年都改不了?农民工讨薪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1876起,平均每天5.14起。

  “我给你做事,你给我工钱”,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可就有建设单位好大喜功,没有那个资本,却偏要干一番“伟业”,最后没钱就欠薪。尽管政府各部门年年都在为民工讨薪,恐怕也是旧账难了新账又来。但愿民工明年别再讨薪。学校乱收费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1723起,平均每天4.06起。

  明明实行了“一费制”,可到了学校你就必须听从学校的安排还得交费。“住读费”、“自习费”……而且收了还不会给你开发票、甚至连白条也没有。你想不交,你的孩子就麻烦了,谁愿意拿孩子的一辈子来和学校“博弈”翻脸呢?学校自然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噪音到处有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1483起,平均每天4.72起。

  “声音是最具有侵略性的”,特别是在夜间,哪怕有一点点的响动都可能打搅美梦。因此,行政部门想了很多办法,可城市要建设、汽车要跑,哪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呢?不过那些夜半歌声,倒真该关一下“黄喉”了。补课在继续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1144起,平均每天3.13起。

  现在不是什么都流行“补”吗,于是教育行政部门的“禁补令”成了一纸空文。大多数家长心里总盘算,如果不补课,自己又忙工作,孩子学习谁管?可很多家长又不赞成补课,因为学校要收费。公共设施乱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829起,平均每天2.27起。

  天桥上小摊乱摆、地下通道尿迹斑斑……政府职能部门因为“经费紧张、人力有限”,不可能派专人24小时维护,只能靠市民提供损坏情况,才能前往修缮。而更多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物管乱劈柴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共计820起,平均每天2.2起。

  国家规定物管收费必须公示,有几家物管公司听呢?业主大会要辞退物管,往往是请走了狼却引来了虎。业主真希望行政职能部门能来个什么“风暴”、“行动”,那就皆大欢喜了。网吧乱接客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共计783起,平均每天2.1起。

  本报“戒网毒活动”一开始,一天就接到数百个报名电话,“网毒”甚至比“海洛因”还毒。网吧,家长痛恨可孩子喜欢,已经成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尽管行政部门出台了无数规定,可是谁在执行?谁在监督?谁在查处?通信问题多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共计657起,平均每天1.8起。

  通信发达了,市民方便了,可是总有些人高兴不起来。要么手机有毛病,要么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大堆,找到相关企业,也多半要吃闭门羹。通信产品要是能像医疗事故一样实行“举证倒置”,恐怕80%的生产商、运营商都要吃官司,而他们现在却依然“静若处子”。按目前的现状,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恐怕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了。歪职介行骗

  2004年本报收到此类投诉共计468起,平均每天1.28起。

  失业了不可怕,怕的是遇到歪职介。歪职介利用的是求职者渴望获得工作机会的心理,可以守株待兔。还没有开始工作,各种费用一大串,而且还不给发票。其潜台词是:“难道你不想要工作了吗”,“想呀”,“想就交钱”。我们特别提醒你:正规职介收费是相当少的,如果遇到那种“狮子大开口”的,就要先打个问号了。法规政策交通安全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实施细则》开始执行。该细则规定了驾驶员违章处罚标准,同时规定行人违反通行等行为将被处以5-20元的罚款。此外,乘客乘车不系安全带;向车外抛洒物品;机动车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也将被处以5-20元的罚款。“一费制”

  2004年秋季开学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实施,学校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服务承诺

  10月12日,市自来水公司、中法供水公司、燃气(集团)公司、凯源石油天然气公司、市公交控股(集团)公司5家企业,诚恳接受消费者监督,并推出多项新承诺,包括:供水管发生故障,8小时内修复;消费者自选气表;乘客在公交车内被盗,驾售人员如未尽到提醒、协助义务者,将承担失职责任等。摄影质量

  12月1日,《重庆市摄影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实施。该《办法》规定,一旦经营者损坏、遗失胶卷,属本店拍摄的应当重拍或退款处理;属委托加工的则按原值的5-10倍赔偿消费者。属不可抗拒因素(停电)和自然因素(冲洗途中的机具故障),经营者仍要按原值的1-5倍赔偿消费者,并退还加工费。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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