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岁末年初防止干部借公务外出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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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22 新华网 |
12月15日,宜春市“两办”向全市发出急电:岁末年初,为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借公务之便外出游玩,结合宜春的实际情况,对领导干部外出活动设立“门槛”。 宜春市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厉行节约风气,减少行政成本。规定:一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县市区主要领导离开本埠,必须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报告;“两院”、市委各部门、群团单位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分别向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此外,对副县级干部外出也做出了严格规定。二是严格外出纪律。要求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时间,不请示延长时间或不如实报告外出的,将视为违纪,按规定给予通报或处分。三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县级干部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而要乘坐火车硬卧。不得超标住宿。各部门、单位全年办公经费包括外出费用,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初预算。四是严格财务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干部外出活动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者除按规定处理外,其外出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胡光华)(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