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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楼盘昨被执行欠费停电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54 南方日报

  开发商将住户“临电”电费挪作他用

  两楼盘昨被执行欠费停电

  本报讯(记者/陈韩晖 通讯员/龚甸) 开发商将临时施工用电转接给小区住户,并将住户所缴的电费挪作他用,至今已拖欠电费792671.76元。对这宗长期拖欠电费的违章用户,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只能采取强制措施,从昨日开始对“远锋大厦”、“凤安花园”的欠费部分住户实行欠费停电措施。

  据悉,“远峰大厦”是“远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楼盘,位于海珠区梅园南1号,现有住户约500户,商铺36户。在交楼前,地产公司私自将小区临时施工用电转接给小区住户,并自行抄表收费。1999年建成以来,一直未办理永久用电手续。

  由于其私自将临时施工用电违法转接给永久住宅用电,私自乱拉乱接,又未经检查验收,电力设备容量,施工质量根本无法满足住户和商铺的基本安全保障,设备长期超负荷运作,跳闸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是在用电高峰阶段,还常常出现因严重过负荷而烧毁变压器及线路的现象,给远峰大厦居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威胁。

  去年8月以来广州供电分公司南区配营部反复催交,每次催缴时,远峰地产公司都出据书面保证、还款计划,但是到最后,还是未能缴清所欠电费。今年5月21日,南区配营部曾采取停电措施,后经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然而欠费金额依然在不停增长,到目前为止,该“物业管理公司”已拖欠电费达792671.76元。近期,“远峰大厦”又增加新住户50户,仍然采用违章用电的方式供电。

  由于“远峰大厦”房地产商没有按规定投资永久用电工程,由房地产商属下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抄表收费,人为制造了一个中间层,而在法律上,供电企业只能和其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供用电关系,以致供电企业无法实施“一户一表”。 目前除了远峰大厦,附近的“凤安花园”涉及住户200余户,也存在类似违章用电,拖欠电费334434.36元。据了解,在实施停电之前,广州分公司南区配营部已按照法定有关程序,提前10天通知了“远峰大厦、凤安花园”的用电客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及政府相关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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