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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在穗工作 境外收入也要缴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36 南方都市报

  老外在穗工作 境外收入也要缴税

  南沙三外籍高管补个税160万,地税部门称缴税与否取决于其在华工作天数

  民情互动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许茜 曾生)在穗外籍人员的境外收入也要缴税!近日,南沙开发区某日资公司的3名高管就补缴了160多万元的个税。广州地税局表示,外籍人员境外收入缴纳个税与否,取决于其在华工作天数和支付地点。

  南沙地税局表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无固定住所但是居住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间日资公司3名工作人员就是由于没有按照上述税法规定缴纳个税,所以对其境外收入要补缴个税160多万元。

  在补缴税款时,日方人员对税务机关的处理表示出了疑问:境外收入不是中国国内企业支付的,且已在国外缴税,为何还要在中国合并征税?是否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广州地税局表示,外籍人员境外收入缴纳个税与否取决于外籍人员在华工作天数和支付地点。所以外资企业和在华外籍人员要清楚了解中国税法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遇到涉税疑难,可以向相关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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