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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业也可享受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3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沙文蓉)本月起,下岗失业人员在省内异地就业,也可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全省打通“绿色通道”。

  据介绍,近期,不少基层经办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来电咨询,下岗失业人员在我省内异地就业是否可以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为此,省劳动部门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讨论商定的答复是:“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地方就业的,可以凭户籍所在地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在就业所在地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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