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职业高危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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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1:0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徐焰)为预防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省今天正式出台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试行)”。三类工作人员系高危人群 卫生、公安、司法等系统有关工作人员是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暴露级别分三级 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与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与物品)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紧急局部处理措施包括用肥皂和水清洗沾污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应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伤口用消毒液(如70%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加强报告与监测 自2005年开始,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前,出现应急事故的处理单位要将上半年和下半年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情况向省疾控中心报告。 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