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改称“点名费”就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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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3: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民声传递鹰笛 从媒体上又发现一个新名词,曰:“手术点名费”,就是患者“亲点”某位大夫为自己做手术。据报道,根据相关规定,北京一些医院的“手术点名费”按每例基本手术费的50%收取,最高不得超过8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生方可开展点名手术,各医院点名手术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手术量的30%。在北京,做过手术的人几乎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北京某医院一个耳鼻喉科的大夫透露,他每个月仅这方面的收入就2000多元(据12月19日新华社报道)。 看罢此消息,真是为“红包”的“变脸”感到惊异。“红包”其实是隐性腐败的一种。卫生部曾下达过文件,严格禁止大夫收受“红包”。但它从来没有因禁令而消失过,只不过风声紧时,变得更加隐蔽罢了。正如一位患者所说,“手术点名费”事实上就是“红包”的合法化。 虽说,绝大部分患者都“心领神会”,“自愿”交“点名费”。他们的想法是:不交“点名费”,怕大夫不高兴,万一手术中不负责任甚至留点“尾巴”怎么办?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个心里踏实。医院则认为,收取一定的“点名”费用,既满足了患者的心理“需求”,又体现了医生技术劳务的价值。 然而笔者认为,“点名手术”的开展,虽然可使病人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医生做手术,解决了病人找专家难的问题,但无论是否点名,医生都应认真负责地给病人做手术。而“点名”是变相收取劳务费,使不愿“点名手术”的病人不得不花钱买平安,增加了病人的负担。现在收受“红包”由医院作出了明文规定,由暗变明,就变得合法化了。 另外,如果医生都能秉持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红包现象”也就不会成为问题。退一步讲,医生的技术劳务成本没有得到体现,待遇不高,这确是事实,但如果将这作为医生收“红包”合理的潜台词却是危险的———如果每个部门、每个行业的工作人员都向高收入的行业、部门的从业者看齐,都试图通过收“红包”之类的手段与高收入者看齐,那么贪污、受贿乃至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岂不都有了合理性? 当“红包”已经成为潜规则时,当大夫不收“红包”反倒被认为有问题时,当患者看病一定要送“红包”才踏实时,在我看来,一个神圣的职业已经被玷污。而“红包”变成“点名费”,本来应该刹住的歪风邪气,就摇身一变成了某些医院理直气壮的正常行为,叫人还有什么话说?(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