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并受贿 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被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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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8:58 人民网 |
人民网深圳12月22日电记者胡谋报道:近日,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因涉嫌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已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陈涌庆涉嫌在1992年挪用深圳石化集团公款40万元,目的是帮儿子支付场地租金。当时其儿子承包了某酒店并欠下40万元的场地租金,在借钱未果的情况下向陈涌庆求助,后者遂挪用40万元。直到案发,这40万元公款仍没有归还。 2000年底,时任深石化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陈涌庆打电话给该某公司总经理方某,提出要买一辆捷达小轿车供其妻子使用。方某考虑到与深石化集团有长期合作关系,于是答应送车给陈涌庆。后方某让其下属购买了一台价值17万余元的捷达轿车后,并花1万余元航空托运给陈涌庆。后该车在深圳办理上牌手续后,一直由陈涌庆的妻子个人使用至今。 另悉,在陈涌庆任职期间,石化集团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 陈涌庆档案: 出生于1940年9月,浙江慈溪人,1962年8月-1970年8月在兰州炼油厂工作; 1970年8月-1985年8月在长岭炼油厂工作 1985年8月-1990年8月在深圳市煤气公司工作; 1990年8月起在深圳石化集团工作,历任该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 2001年7月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