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容忍民工讨薪中的黑色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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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0:23 红网 |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多见于民工讨薪难的报道,近又有报道,12月10日,在桂林市打工的湖南籍民工欧阳宏生在催讨民工工资过程中,被欠薪老板邀请到饭店“吃饭”,结果遭到一顿殴打,还被刀架在脖子上逼着签下4万元的“赔偿条”。这则消息让人不寒而栗,原来民工讨薪难还存在这样的“黑色暴力”现象。 尽管,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清欠民工工资工作,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仍然对法律和政府的规定、要求置若罔闻,特别是个别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上门讨要工钱的民工,轻者辱骂,重者殴打,更有甚者还采取黑社会的手段对待上门讨要工钱的民工。这次发生在广西桂林市打工的湖南籍民工欧阳宏生讨要工钱遭欧事件就有力的说明了这个问题。 民工讨薪中遭遇到的“黑色暴力”现象,是对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漠视,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公然挑战,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应当出重拳予以打击,还民工一个公道,还社会一方安宁。 欧阳宏生是好样的,敢于在威逼之下报警,最终拿到了拖欠的工资,但是希望其不要就此停顿,要继续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使施暴者受到严惩。唯此,才对全社会有深刻的警示意义。(稿源:红网)(作者:姜伟)(编辑:闵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