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昨要求各公路客运站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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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2:4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卢晓曌 通讯员蓝岚)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对广州2005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做出相关规定,要求各公路客运站的公路客运票价报市物价局和市交委备案,并且要在站场售票大厅显眼位置公示所营运的线路票价。 物价局规定,广州各公路客运站场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车型基准价和班车票价计算公式,计算春运期间各线路的客运票价标准,于2005年1月5日前填写有关表格报市物价局和市交委备案。春运期间需临时新增客运线路的,临时线路票价必须在执行前报市物价局和市交委备案。 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公路客运站场,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计算春运期间各线路的客运票价标准后,报当地物价局和交通局备案。 物价局规定,市各公路客运站场应在2005年1月15日前,按规定制作完成票价明码标价栏,并在站场售票大厅显眼位置公示所营运的线路票价。明码标价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线路名称、途经线路、普通或直达班车、营运里程、车辆类型及等级、座席或卧铺、席位数、路桥费总额、价格咨询投诉电话、查询网址等内容,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的监督。据悉,春运期间,市、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组织力量加强对春运票价的监督检查。(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