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债权须防“一头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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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3:4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维护金融债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银行、企业、政府、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能取得实效。但由于各方对维护金融债权的认识不统一,以致于在行动上不一致。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债权银行一家重视、一家着急,而其他部门等待观望的状况。这种“一头热”的状况大大影响了维权工作的效率。如有的非债权 金融机构以自身利益为重,对利用多头开户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提供方便之门;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维权过程中偏重于地方利益,认为银行债权是国家的,地方在逃废掉金融债务时可以占到便宜,因此在维权工作中口头配合多,实际行动少;有的执法部门偏重于企业利益,往往作出不利于维护金融债权的判决,有的即使判决债权银行胜诉了,但执行不力。 笔者认为,切实做好金融维权工作,一是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各金融机构应及时将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各金融机构。二是要建立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金融机构应统一采取制裁措施。三是要加大金融机构内部维权合力。金融机构维权部门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行动,如把现金管理、信贷登记、资金结算、账户管理等与维权工作结合起来,相互支持配合,促进维权工作的开展。四是要增强金融机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合力。应成立由政府牵头、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维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维权中的问题,统一协调各方力量,督促各方行动,查处和纠正维权中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行为,真正实现整体联动,以防止出现“一头热”的现象。 (张文峰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