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鼠”合伙贪污249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4:2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刘海健 通讯员邬耀广、李中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开发部经理,一个公司的四大巨头“亲密合作”,通过虚列支出、截留收入、权钱交易等手段,贪污公款249余万元,受贿40余万元,私分国有财产280余万元。近日,这4个昔日巨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刑。据悉,这是广州市检察院今年6月公布的由群众举报揪出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之一。 梅总经理既贪污又受贿 今年61岁的梅春保是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建总实发公司)原总经理。他被法院认定犯有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3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该公司涉案的人员还有:原副总经理朱植培、原开发部经理陈植勋和原总经理助理吴达全。 把助手拉下水合伙捞钱 据法院查明:1995年8月,梅春保和朱植培向公款伸出“黑手”,两人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建总实发公司的项目收益8万元。两人“五五分账”,各得4万。 自此之后,两人的胃口越来越大,为方便行事,干脆把公司的开发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一起拉下水,合伙捞钱。据查,1994年10月至2003年9月,梅春保等4人,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法,涉嫌非法占有公款249余万元。其中,梅春保分得122余万元。 对“不义之财”来之不拒 4巨头涉嫌侵吞国家资产之余,对于他人送来的“不义之财”也来之不拒。 1995年5月至2002年12月,梅春保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8万元;朱植培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万元;陈植勋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8.1万元;吴达全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4万元。 除了贪污和受贿外,1997年10月至2001年11月,梅春保又带头将公司财产截留进“小金库”,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集体私分国资154余万元。朱植培于是“有样学样”,于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涉嫌私分国资130余万元。 竟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 法院认为:梅春保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梅春保、朱植培主管的国有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对他们分别判处19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