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加一”模式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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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5:1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作为在全国率先开展循环经济建设的试点省份,辽宁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近3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在“政府主导、法律规范、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指导下,按照“3+1”模式(即大、中、小循环和资源再生产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向前推进,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小循环即在单个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全省已有48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方案6000多个。作为我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一的鞍钢已建成40多项循环经济项目,基本实现了高炉、焦炉和转炉煤气的“零排放”,当年冶金废渣全部实现回收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中循环即在企业群落的区域层面,运用工业生态和循环经济理念,提升区域经济运行质量。目前,抚矿集团已建成年产6000万块的煤矸石烧结砖一期工程和年增产水泥27万吨的页岩废渣水泥厂扩建工程;大连开发区已建成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废旧家电综合利用、中水回用、电镀工业园废水“零排放”等一批项目;沈阳铁西新区将47家企业构建成9条工业生态产业链,开展物流、能流的梯级利用,工业废水回用50%,年减排固体废物44万吨。 大循环即在整个城市和社会层面,围绕城市中水回用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建设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目前,已建成鞍山西部第一、本溪第二、大连春柳等10座中水回用工程,实现日回用中水40多万吨;建成住宅小区、学校、宾馆等小区中水回用工程110多个,日回用中水达到4万多吨。 资源再生产业即结合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以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为重点,已建成朝阳华龙、铁岭新新等30多个综合利用项目。2003年全省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4%和47%,比2001年提高了45个和10个百分点。 (丁冬)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23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