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负责人:南京市区两征收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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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49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根据国务院批示,从明年1月1日起,车购税由国税部门直接征收。明年的车辆购置附加税有什么新的变化,对购车一族又有什么影响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国税局许庭新副局长。 据许副局长介绍,国家以车辆购置费改税为突破口,进行税费改革,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附加税,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征收。为确保税费改革的平稳过渡,根据当时的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与交通部商定,在车辆购置费征收机构未移交之前,车辆购置税暂由交通部门代征。四年来,车购税征收人员、机构、经费等由交通部门负责,而税收政策等由国税部门负责。最近国务院领导批示,从明年1月1日,车购税不再委托交通部门代征,而由国税部门直接征收,原交通部门代征机构人员、资产及业务资料等也将整体划归国税部门。 根据目前征收状况看,去年仅南京全市就征收车购税6.13亿元。今年到11月底,南京已对8.18万辆车征收车购税5.87亿元,预计全年征收总额肯定要超过去年,车购税对国家财政的贡献还是比较大的。在税率或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上,国税部门直接征收的车购税税率即按购置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的10%%征收,没有变化。本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将对587种车型调整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对最低计税价格的变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内汽车市场销售情况进行调整。这将是今年第3次调整。 此外南京购车族需要注意的是,车购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后,南京在市区设立两个征收点:太平北路、大明路点仍然保持不变,而三区两县征收点均并入国税局征收服务厅征收。(蒋晓东 徐晓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