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公司卖楼还欠薪 74名民工领到18万工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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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18 新华网 |
21日,山东省平邑县刘庄乡的毛可风从淄博市淄川区法院领到了被拖欠的1204元工资,高高兴兴踏上了回家的路。与毛可风一起领到工钱的还有其他73名工人。至此,淄川某琉璃瓦有限公司拖欠民工的18万元工资款全部兑现。 今年8月,淄川某琉璃瓦有限公司由于市场、管理等原因被迫停产,在此打工的74名工人工资发放无望,他们多次找公司讨还,但都得不到解决。后找到淄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委经过调查,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限定该公司在10日内支付拖欠工资。仲裁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不执行。工人们只好来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该院执行三庭庭长李勇多次到企业进行协调,经过说服教育,公司自行拍卖了办公楼用于偿还工资。“多亏了法官,要不俺们的工资还不知拖到啥时候呢。”刘怀印拿着刚到手的工资,激动地向法官连声道谢。(通讯员闫盛霆记者王恒)(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