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浪儿童问题突出将立法加强救助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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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53 南方日报 |
全国原有收容遣送站全部转制 我国流浪儿童问题突出将立法加强救助保护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伴随着救助管理服务体系的初步建立,全国原有832个收容遣送站已全部完成转制,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了909个救助管理站。 废止强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建立关爱性救助管理制度,是我国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管理理念和制度安排上的根本性转变。记者22日从民政部举行的全国救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全国废止强制性收容遣送规定,建立救助管理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启动的这一重大社会救助工作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国救助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据统计,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1月,全国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670404人。其中,16岁以下少年儿童114144人,60岁以上老年人129650人,智力残疾人员51392人,危重病人9823人,精神病人23791人,肢体残疾人员54048人。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昨天指出,目前中国流浪儿童问题突出,中国将在立法方面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 李立国强调,对流浪儿童问题比较突出的省、市在管理方式上,要根据流浪儿童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特点,采取保护性救助方式,不能仅凭自愿,放松管理,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在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实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独立设置,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中心与救助管理站设施和功能相对分开,实行分类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