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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领汇事件见证福利社会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02 南方都市报

  虚拟@现实之华杰专栏

  最近香港发生了一件非常滑稽的事情,就是房委会苦心经营的、号称全球最大房地产信托基金的领汇上市计划,竟然被加起来145岁的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拉下马来。更滑稽的是,老头老太太文化程度甚低,而且没有收入来源,靠领取社会福利生活。

  此种怪事发生,江湖自是哗然。有人说,老头老太太的背后定有黑手指使;有人说,这是个别人利用香港对法制的尊重,存心捣乱。还有人在算账,房委会损失一亿多港元前期费用,认购者损失一亿多利息,承销商损失三亿多佣金,加起来怕有六七个亿港元的直接损失;加上认购者可能的两到三成受益,总损失达到70多亿港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严格来说,都是皮相之见。

  领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说来倒也简单。房委会是香港特区政府向低收入阶层提供住房的机构。提供方法原来有二,一曰公屋,就是廉租房,只租不售,租金不超过租户收入的10%;一曰居屋,就是安居房,以低价卖给穷人。目前居屋已经停止提供,只有公屋继续出租。但这样的租金,连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工资尚且不够,原来还能靠居屋的收入来补贴,居屋停售,窟窿就无物可填,房委会连年亏损,赤字越积越多,终于无计可施,就想出了一招:将相对优质的资产打包出售,先救眼前之急。

  这些优质资产包括房委会名下的1876万平方尺商场和7.9万个停车位。房委会计划将这批资产打包卖给新成立的一个信托基金,就是刚刚胎死腹中的领汇。而领汇的钱从哪里来?既是信托基金,自然是向社会发售股份,说穿了就是一种集资行为。

  那么,老头老太太是怎么把领汇掐死在摇篮之中的呢?严格来说,并没有掐死,只是让它的本次发行计划流产。房委会的行为在法律上存在争议,虽然老头老太太的主张已经被两级法院驳回,但法律程序并未最终走完,此前资产转让必须暂缓,发行方只能将认购金先行退回,等待法院最终结果,如果结果有利就再次启动上市程序。

  所以,关于市场损失的种种计算皆是危言耸听。房委会的一个多亿前期费用中,90%以上是评估费用;认购者的权利仍被保留,承销商的合同依然有效。只要最终的结果仍然可以上市,根本不存在上述所谓损失。而认购者的利息,从社会角度看根本不是损失,有人失去就有人得到,只是换了一个腰包而已。

  而老头老太太背后有无黑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理由是否成立,程序是否合理。此次香港法院的举动,完全合乎程序正义原则,有这样的司法独立制度,乃是香港的大幸。房委会事先考虑不周,留下一个空子让人钻,吃了哑巴亏固然倒霉,但是反过来指责别人事先不通气,紧要关头却来捣乱,这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发言人应该好好补课才对。

  那么,为什么会有公屋居民出来抗议呢?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一个人每个月都固定施舍给一个乞丐50元,后来就减少为30元,后来又减少为10元,乞丐忍不住问:为什么你的钱给得越来越少?该人回答:最初我是单身汉,后来结婚了,后来又有了孩子,家庭负担增加,就只能少给你点。乞丐闻言大怒:你怎么能用我的钱来养活你的家人呢?

  这个比方有点不恭敬,但道理大致如此。领综援、住公屋的人,是靠社会养活的。但久而久之,他们却把这看成自己应得的了。房委会之所以亏损,是因为政府给它的资源变少了,原来有出售居屋的收益,现在没有了。而政府给的资源变少,是因为原来太大手大脚,长远来看是无法延续的。

  从长期来看,高福利社会是不可能持续的。北欧能够持续那么多年,有赖于他们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但即使如此,现在也已经是难以为继。香港的资源与北欧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高福利制度的崩溃,只是迟早的事情。

  福利社会最初的想法,是为了安抚穷人,保障社会安定,促进整体幸福。但结果往往是一个悖论。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有一个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中国有句老话:身在福中不知福。长期享受福利的结果,是期望值不断上升,幸福水准反而会下降。一旦福利水平无法维持,他们的幸福感更是急转直下,所谓福利社会导致安定的神话马上破产。

  香港领汇事件暴露了福利社会不可能解决的深层次弊端,是个很有思考价值的案例。当然,任何道理都不可生搬硬套,不能因此得出社会福利可以完全取消的结论。对于那些低福利地区的弱势群体,失去福利他们将无法生存。但是,社会福利是基于社会公正而不是基于功利计算,这是需要普及的一个基本常识。

  (作者系本报特约评论员)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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