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法院门前老妇“高薪聘请”讨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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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02 新华网 |
昨天上午,清徐县六合村村民王某的母亲王老太手持“告示牌”,在迎泽区法院门前以10倍于法院执行费的价钱“聘请”拆迁安置款讨债人。 据了解,2002年7月,王某与五龙口危旧房改造工程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由指挥部向王某支付安置款16万余元。随后,负责实施改造工程的迎泽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支付给王某2万元,其余钱款则一直没有支付。今年3月,王某向迎泽区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公司支付所欠的14万余元安置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开发公司承诺分3次将所欠安置费和诉讼费支付给王某。但此后,王某并未如期拿到钱款,便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官多方努力,今年6月前又给王某执行回6万元钱款,但剩下的钱款,开发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现在,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已经过去4个多月,王大妈便代女儿来“高薪聘请”讨债人。(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