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海洛因 贩毒十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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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03 南方都市报 |
邮寄海洛因 贩毒十公斤 茂名最大贩毒案一审宣判,一云南人一茂名人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茂法新)云南人杨翠云以邮寄香料等物品的名义,先后邮寄10.85公斤海洛因卖给茂名人陈律宗,由陈再转卖谋利。近日,茂名市中院就这宗该市建市以来最大的贩毒案作出一审宣判,对杨翠云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对陈律宗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介绍,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间,云南省盈江县无业妇女杨翠云,在该县购到14块重约3.85公斤的海洛因,将其夹放在邮包中,以邮寄香料等物品的名义,寄到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的陈某处。不知运毒内情的陈某,与羊角镇人陈律宗一起将该邮包取出来,交由陈律宗带走。 陈律宗得到毒品后,再将其销售出去。两次邮寄贩毒成功后,陈律宗要求杨翠云继续供货,并预先在相关账户中存入60万元的预付款给杨翠云。 2004年2月10日,杨翠云购到20块共重7公斤的海洛因,并将其夹放在邮包中寄至茂名市迎宾路一招待所,收件人为其自己。2月24日杨翠云从云南来到茂名,从邮政局提取出该邮包,把海洛因以每克150元的价格卖给陈律宗。当天18时许,杨翠云和陈律宗从出租屋下楼时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陈律宗的身上缴获7公斤海洛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