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申干部红包禁令 761人主动上交9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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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04 新华网 |
广东省纪委20日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管理,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召开的全国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精神,在2005年元旦、春节之际,高度重视对收送“红包”、参与赌博、“跑官要官”、滥发奖金补贴等消极腐败现象的治理工作。对于有禁不止的违禁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拒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同时要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钱敛财。领导干部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和贵重礼品,要在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得自行处置。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 《通知》明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和个人修养,积极参与“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带动群众“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坚决反对和制止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免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同时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刹住部门、单位相互之间公款请吃的歪风。《通知》同时明确,各级各单位禁止滥发奖金补贴。 新闻述评 761人主动上交“红包”990余万 “红包”腐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助长权钱交易的歪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毒化社会风气,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广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出发,一直对“红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早在2000年9月,省委、省政府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的暂行规定》。《规定》下发后,广东全省各地动真格、出重拳,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贯彻落实。 2005年元旦、春节来临前的《通知》,再次显示了广东坚决遏制“红包”现象的态度和决心。《通知》严禁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在此基础上,省纪委还将“禁令”的外延拓展到了干部“身边的人”,要求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钱敛财。对于违反“禁令”的领导干部,《通知》明确一律“先免职、再处理”;而对“跑官要官”的,则要记录在案,“至少一段时间不予提拔重用”。 纪检监察机关并没有把眼光局限于“自掏腰包孝敬领导”,“慷国家之慨”滥发钱物(原为“‘慷国家之慨’贿买‘群众基础’”)的行为也在明令禁止之列。《通知》提出“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补贴”,已经实行统发工资津贴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钱物。《通知》严禁巧立名目、突击发钱,诸如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之类的行为(原为“之类‘集体下水’的行为”)也将受到惩处。 杜绝收受“红包”问题上,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代表省委常委会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拒收钱物。坚持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凡是给省委常委送钱物的,一概拒收,并责成有关部门对送钱物的人调查处理。”而在制度上,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投资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出让和政府采购工作。 如何落实“红包”禁令,各地各级政府也纷纷推出自己的高招。例如深圳制订了《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突出管好“权、钱、人”的主线,一手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减少“红包”寻租几率,已经进行的三轮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将1091项审批和核准事项减少到381项;另一手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等阳光工程,减少暗箱操作机会。省司法厅要求全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拒收“红包”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省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有761人主动上交“红包”,总金额达990余万元。对那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少数领导干部,广东纪检监察机关的态度是“一查到底、决不放过”。2002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案件281件,处分244人,其中党纪处分206人,政纪处分113人,涉及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107人,科级以下干部192人。(记者贺信通讯员粤纪宣)(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