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疫苗接种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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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10 南方日报 |
人大代表视察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严慧芳)昨日上午,在向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团报告时,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透露说,12月1日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整体免费,改变过去仅是疫苗免费的措施,不再收取材料以及人工服务费等。但这一措施急需财政的支持,否则接种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根据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第15条规定,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根据该法释义,对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是“整体免费”,不是仅仅对生物制品(疫苗)实施免费,也就是说,市民接受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无需交付任何费用。据悉,目前我国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有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制剂,白喉-破伤风二联制剂,共6种疫苗预防7种疾病。开展上述项目的疫苗、接种器材、接种服务以及相关费用,均应由政府财政负担。 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说,以往计划免疫接种只对疫苗免费,仍收取一些耗材及人工费用。根据新法规定,现在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接种单位接下来的预防接种工作急需政府资金的支持,否则将对疫苗接种带来困难。 另外,黄炯烈还指出,新《传染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但甲类和乙类传染病共有27种,不少日常都有发病病例,如果所有病例均要层层上报,信息上也很罗嗦。他认为,急需出台新《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细则,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