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交罚款要付“利息” 司机陈某逾期半年多缴82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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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1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庆龙实习生/崔财鑫 通讯员/赖宗叶)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一名醉酒驾驶的司机陈某因为逾期6个月才交罚款,结果总共交纳罚款9735元,这是佛山首例因醉酒驾驶而被罚款的案例。 陈某是佛山市南海区人,2004年5月29日在禅城区兆祥路因醉酒驾驶被路面值勤的交通民警截住检查,并给他开出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他交罚款。可是,陈某一直到了12月13日才到银行交款,罚款的单据打出来后,陈某吓了一跳,他要交付9735元。因为他的罚款逾期6个月,按照规定要以3%追加罚款。这样,陈某除了必须比原来多缴纳8235元,同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执照5个月,还要办理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复考通知书,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复训考试。 今年以来,禅城区因酒后驾驶而被路面值勤民警处罚的达到152人,醉酒驾驶2人,更有人因为屡劝不改而发生车祸。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者应及时到银行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