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鹿”三经销商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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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石中原郜征)日前,销售不合格“伊鹿”牌奶粉的三名销售商马大成、刘洁、高建被太和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三年以下、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4260元。 三人销售的“伊鹿”牌奶粉是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导火索。这种奶粉致阜阳农民高政寄养在妹妹家的儿子小强营养不良,生命垂危,多次入院治疗,促使高政愤而投书媒体,最终揭开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另据了解,另一涉及销售“伊鹿”牌奶粉的经营店主张军,已被太和县法院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军服判不上诉。 媒体简介 读者调查 阅读调查 发行网络 我们的客户新闻热线:2813442新闻一部:2832764新闻二部:2832754总 编 室:2832760传真:2827794出版 部:2832753广 告 部:2816725发 行 部:2827790 2832766全年定价:144.00元月 定 价:12.00元邮发代号:25-47国内统一刊号:CN34-0044订阅热线:0551-2827790 社址:合肥市金寨路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