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私分国资 广东建总原董事长被判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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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31 新华网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三项罪名,判处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下称“建总实发公司”)原董事长、广州粤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粤建总公司”)原董事长梅春保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3万元。 建总实发公司原副总经理、广州恒福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福公司”)总经理朱植培,建总实发公司开发部经理陈植勋、建总实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吴达全,分获12年、7年和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梅春保、朱植培、陈植勋、吴达全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法,多次共同或单独侵吞、骗取公款占为己有。其中,梅春保共获赃款人民币122万余元,朱植培共获赃款人民币104万余元,陈植勋共获赃款人民币35.1万元,吴达全共获赃款人民币24.8万元。 现已查明,上述4人分别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元、1万元、18.1万元和4万元。 除贪污、受贿两项罪名外,梅春保和朱植培还另外利用各种名义多次私分国有资产。(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