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欠款绑架撕票 3凶犯害人害己连累4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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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31 新华网 |
2004年11月9日包头中院对厂长李守坤被绑架杀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刘继胜、高世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力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处3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计人民币19万多元。 李守坤是外地人,来包头办了一家建材企业。2004年5月14日,刘继胜与高世振、张力天一起来到包头意图以绑架方式向李守坤索要2.4万元工程欠款。5月18日,李守坤按约驾车来到见面地点,按照预定分工,张力天坐在副驾驶座上,高世振坐在李守坤身后,高让李守坤驾车来到作案现场,停车后,高世振用绳索勒住李守坤脖子,李守坤挣扎时,张力天用刀逼住李守坤,致其当场死亡。后刘继胜驾车,3人将李守坤身上现金及手机搜走,将尸体抛人一坑中。3人在逃向鞍山途中又给死者家中打电话,索要15万元。 宣判后,3人均表示上诉。(文/祝福)(来源:内蒙古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