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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法律边缘 全国首家女子维权中心高调开分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42 新华网

  她们排好队形,戴上墨镜,昂首挺胸,一脸正气地高喊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口号……

  昨日,成立于今年2月的成都“全国首家女子调查维权中心”喊着口号在上海成立分部,这家上海的女子调查维权中心据称是继云南昆明分部之后成立的又一个分部。由于在成立之初打出了成员是“清一色娘子军”的旗帜,它在成都、昆明的成立引起了当地极大的关注,女“侦探”、女“福尔摩斯”、“受伤女人共同的娘家”、“二奶杀手”等不少称号随之而来。

  虽然这家女子维权中心在上海刚刚成立,但是她们称之前已经处理过63起上海的家庭纠纷,目前又有6名上海女性正在委托她们。然而,有人对该中心“查二奶”、跟踪“家庭第三者”,为家庭暴力取证等一系列调查取证的维权方式提出了质疑;也有人甚至提出,她们这种做法有时候甚至会促使当事人结束婚姻。

  今年的7月24日,38岁的上海女士王芳来到成都,找到了号称“全国首家女子调查维权中心”,向“女侦探”们抛出了一个疑惑:“查查我丈夫到底在哪里,究竟和谁在一起?他从前年来到成都后就一直没有回家,也不接电话。两天前,他突然托人传话说要离婚。我怀疑他有第三者。”

  王芳是上海的一名医生,丈夫原来是大学教授。前年,丈夫辞职来到成都,在某学校电子专业授课。尽管王芳能提供的线索不多,但是女子维权中心还是接下了这单业务。第二天黄昏,两名“女侦探”来到其丈夫供职的学校,以报名培训为名接近。她们在学校了解到,其丈夫在一年前就与一名女学员“好”上了。王芳立即赶到丈夫的住处,没有把怒气撒向女学员,也没有在丈夫面前暴跳如雷,而是心平气和地说:“该了结了吧。”第3天,王芳就带着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离开了成都。

  上海的咨询电话占到三分之一

  坐在上海新客站附近的一栋商务楼内,“全国首家女子调查维权中心”上海分部的主任张兰华显得踌躇满志:“王芳只是一个案例,迄今为止,成都女子维权调查中心已处理过63起上海的家庭纠纷。”她向记者介绍,曾经向成都女子维权中心求助过的女性中,很大一部分是新上海人,她们跟随丈夫到上海经商后,虽然经济条件好了,但是随着环境的改变,两人的距离越来越大。

  张兰华称,女子维权中心在成都成立以来,已接到了近2万个咨询电话,前来求助的女性除了成都本地以外,还有北京、香港、深圳、广州等地,其中从上海打过去的咨询电话就有六七千个,几乎占了全部咨询电话总量的1/3。“上海是个经济发达的地区,上海女性文化层次比较高,因此维权意识比较强。”张兰华说:“这也是我们选择在上海成立分部的原因。”

  虽然女子维权中心刚刚在上海落户,但据称已有6名上海女性来寻求帮助,她们都处于丈夫有了“第三者”的困惑中。更让张兰华感到鼓舞的是:“已经有两名上海人加入进来,她们都曾经是我们的帮助对象。”

  “女侦探”如何舞动“十八般武艺”

  据悉,目前上海的女子调查维权中心有13名成员,除2名上海人外,其余全部由成都“空运”而来。她们中年纪大的有63岁,年纪小的23岁。在未来的日子里,她们的任务是在上海为那些受伤的妇女“查二奶”、跟踪“家庭第三者”,为家庭暴力取证……

  据张兰华介绍,女子调查维权中心的成员要练就“侦探”独特的“十八般武艺”:乔装打扮、察言观色、跟踪追击、录音摄像……为了确保她们能顺利完成任务,应聘者要接受专业教练的集中培训,除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外,具体内容还包括调查技巧、伪装技巧、使用录音笔和偷拍机等等。“为掩护身份,我们有时候需要扮成擦鞋匠、卖报小贩、时髦女郎等各种角色。例如,当跟踪目标上楼时,为不引起注意,大家要顺手提一把菜作掩护……”

  13名成员中,张兰华介绍那名63岁的老阿姨时称:“她号称‘飞毛腿’,是一个好手。”老阿姨用一口四川话对记者说:“我觉得这个工作有意义,就参加了。在上海,我主要搞后勤。”

  张兰华介绍起她们的侦察技巧显得有点滔滔不绝。但如何让队员掌握合格的法律知识呢?又是哪里的专业教练前来教授“侦察技巧”呢?“我们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张兰华对此似乎不愿详谈。

  收费至少三千元

  维权中心的法人代表刘小林在介绍收费情况时如是说:“我们是在帮助妇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很多情况是免费的。”而该中心免费给予的帮助据称包括家庭的确困难的、残疾人等。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刘小林称:“如果要搞调查取证,她们总会支付一定的车旅费和劳务费,有时候也会给一点红包。

  到底多少也说不定。”他最终也未说清楚收费情况。

  维权中心在上海的合作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道出了一点上海的行情:“具体的情况不一样,收费价格也不固定。在婚姻案件中,如在上海市内动用车辆进行调查取证的费用在6000-8000元;如果坐公交或其他交通工具就能完成的,费用在3000-4000元。”(记者申延宾陈里予)成立近一年,合法性始终有争议

  自今年2月成立以来,该中心一直强调“遵守国家法律、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权宗旨,但它的合法性问题一直饱受争议。

  违反了公德就没有隐私?

  张兰华多次强调:“我们成都调查维权中心成立以来,无一例投诉,无一例侵权案。”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张兰华一再反对称她们是“侦探”,并不断强调着她们是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的。但她们所进行的调查取证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其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别人隐私,始终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对此,张兰华认为:开展调查前,她们首先要确认委托人和被调查人是否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是合法的婚姻,那作为夫妻的一方就具有对另一方的知情权。中心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女子调查维权中心就协助委托人展开调查,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了。那这种调查是否会侵犯别人隐私呢?刘小林表示:“我们中心是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另一半多有包二奶等出轨行为,他们违背了社会公德,他们的行为就不能称为隐私。”

  法律空白带来市场机会

  上海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众律师认为:从名称上看,“女子调查维权中心”这样的名称一般是国家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拨款的,无偿地向妇女提供帮助,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务费。但该中心有收费行为,说明它是一个商业经营单位,这与它的名称是不相符的。新的《婚姻法》规定过错方有负责赔偿的责任,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谁主张,谁举证”,虽然当事人具有自己取证的权力,但是仅凭其个人能力难度很大,这就为这类的“维权中心”提供了市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也不是特别明确,“维权中心”协助委托人进行调查取证的做法可以说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

  “但该中心调查取证的行为很可能就侵犯了被调查人的隐私权。”王众律师特别指出,违法的行为才不具有隐私权,隐私权与道德无关。被调查人的妻子可以冲进丈夫的房间去“捉奸在床”,但协助她的“维权中心”人员如果也冲进去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的话,就肯定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

  据记者了解,2000年8月,上海市妇联就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和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截至今年4月,仅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和各区县、街道(镇)、居委会(村)已建起250多个。这些机构免费为前来咨询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甚至包括联系律师等服务,但他们提供的服务中不包括调查取证工作。(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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