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免职再处理”有示弱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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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
王学进(绍兴) 为什么要“先免职后处理“呢?别小看这先后之分,内中缘由大有讲究。我完全能体察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良苦用心。在查实某位领导干部过节收礼的事实后,先摘去他的乌纱帽,还他以平民身份,这样有助于处理意见公正公平和落实。如果领导干部还在位,碍于其官势威权,纪检和组织部门还真的不敢对他来真的,最多也只是象征性地形处罚了事。对在任领导的处理结果大多是避重就轻,这是路人皆知的秘密,也可以说是一条官场潜规则。从这点上来说,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可谓深谙官场之道,试图在破解潜规则的同时,还世人一个公道。如此说来,这个“先免职再处理”的决定值得称道。 所以,要说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此举有可訾议之处,那便是“先免职再处理”的决定有向潜规则示弱之嫌,只是权宜之计。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