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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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0: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3日电光明日报今天刊登文章指出,中国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需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文章指出,中国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是: 一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凭热情、凭经验、凭感觉想问题、办事情,往往在没有充分调查研究、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下便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导致决策失误; 决策规则和程序不完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缺少广泛的参与,有的名为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实际上是少数人甚至个别人随意决策、盲目决策; 决策责任制不健全,都想说了算,又都不想承担决策的风险和责任。因此,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完全必要的。 文章认为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要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认定规则,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集体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明确决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权力和责任,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应相对分离,各司其职。 要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处罚体系,形成党纪、政纪、法律处罚等不同等级,根据决策失误导致损失的程度和应负责任的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项武生、温亚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