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化县判决制售假币案 7人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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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1:09 新华网 |
新华网长沙12月23日电(颜宇东、魏学锋)湖南省新化县今年连续查出3起重大制贩假币案件,12名被告人制售假硬币逾100万枚。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被告人廖保安、王寿生等7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5人分别被判刑。 今年3月,王寿生找到游建华,两人一起制造生产1元假硬币的模具。王寿生出资1.6万元买来1台旧液压机。游建华购买1台锉丝机。两台机器被拼装后,安放在新化县西河镇某养殖场地下室内。两人叫王行永买入大批假硬币坯。从4月份开始,他们伙同廖保安、邹华梅、陈佑清、陈玉花大规模生产假硬币。 至今年7月案发时止,他们共伪造1元硬币42万多枚,售出37万枚。另外,廖保安还于2003年11月至12月间,单独4次购买、并出售假币24万枚。 另一案被告人王在华、伍岳聪、王飞等人共生产1元假硬币39万多枚,出售34万多枚。据法院查明,这一伙人在今年3月份纠集在一起。在制贩假币过程中,王在华负责销售,伍岳聪负责运输,王飞负责选定制假场所。被告人伍秀娇等人大量制造假硬币。 法院还审理查明,被告人袁雄于2003年11月伙同曾元林、刘小先(在逃)伪造假币。今年7月份,警方缴获了这一伙人尚未售出的8万多枚面值1元的假硬币。 |